开征绿色税收 建设美丽中国
2018年1月1日开征环保税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分享:

       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在税收征管方面,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将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环保税作为新开征的独立绿色税种,以排放应税污染物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有别于其他税种,专业性强,征收管理较复杂。为此,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铁明日前接受《辽阳日报》特约记者的采访,就环保税开征的相关问题答疑释惑,努力使全市形成人人讲环保、人人懂环保,人人爱环保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辽阳、美丽中国添砖加瓦。

记者:我国开征环保税有何重要意义?

胡铁明:税收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经济手段。“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一项基本要求。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不能满足我国加大环保力度,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开征环境保护税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问题;二是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三是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四是通过清费立税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记者:环境保护费改税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胡铁明:将现行排污费征收制度改为税收征管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策内容、征管机制、管理权限的转换。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特殊的政治背景下,主要任务是统筹兼顾、顺利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确保此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一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平稳顺利转换;二是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努力构建我国绿色税制体系;三是在税政统一基础上,适当下放税政管理权;四是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

记者: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胡铁明:为保证环境保护“费改税”工作平稳过渡,此次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确定与环境保护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规定进行了有效衔接。?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记者: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

胡铁明:参照国际经验,并与我国现行排污费制度相衔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确定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具体应税污染物依据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大气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水污染物是指向水体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氨氮、化学需氧量、重金属、悬浮物等;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医疗废物,包括煤矸石、尾矿等;噪声是指工业噪声,即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记者:环境保护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胡铁明:为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制度的平稳转移,环境保护税以现行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费标准做为下限。同时,按照税收法定原则,为避免地方裁量权过大,对环境保护税设定了税额上限,为最低税额标准的10倍,即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4元至14元。应税大气、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参照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对固体废物和噪声实行固定税额。其中,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1000元;噪声按超标准分贝,税额标准为每月350-11200元。

记者:环境保护税如何征管,税务机关与环保部门如何建立协作机制?

胡铁明:现行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征收、改征环境保护税后,将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增强了执法的规范性、刚性。同时考虑到征收环境保护税对污染物排放监测的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离不开环保部门的配合,?环境保护税法?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即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环保部门与税务机关须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定期交换有关纳税信息资料。这一征管模式突出了纳税人自主如实申报纳税的义务,明确了税务机关征税的主体责任,并要求环保部门对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进行技术复核,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征管工作。

记者: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胡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记者: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什么方法和顺序计算?

胡铁明: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记者:环境保护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胡铁明: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记者:环境保护税的纳税期限如何确定?

胡铁明: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记者:环境保护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胡铁明: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记者: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有哪些规定?

胡铁明: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记者:环境保护税中固体废物有哪几种?适用税额标准是多少?

胡铁明:固体废物包括煤矸石、尾矿、危险废弃物和冶炼渣、煤粉灰、炉渣等。固体废物的税额具体为煤矸石5元/吨、尾矿15元/吨、危险废弃物1000元/吨和冶炼渣、煤粉灰、炉渣等25元/吨。

记者:环境保护税中工业噪音适用税额标准是多少?

胡铁明:工业噪声税额根据超标分贝数按每月350元—11200元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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